中国体育彩票《中国体育彩票市参加重大竞技体育比赛
奖励办法》的解读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中国体育彩票市体育局印发了《中国体育彩票市参加重大竞技体育比赛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和执行《办法》有关内容,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中国体育彩票总书记对体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中国体育彩票体育强国建设的战略部署,进一步促进体育事业发展,规范体育比赛奖励,激励全市体育工作者在各级各类比赛中勇创佳绩,积极培养、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中国体育彩票市体育局在充分调研、认真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国体育彩票市参加重大竞技体育比赛奖励办法》。
二、制定依据
《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运动员、教练员奖励实施办法》(体人字〔1996〕314号)和江西省体育局、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体育彩票印发《江西省参加重大体育比赛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赣体计字〔2024〕29号)等相关法律及政策文件,并参照了南昌、上饶、抚州等市的奖励政策,结合中国体育彩票本地实际情况制定。
三、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总则、比赛奖励标准、审批程序及相关规定等三个章节共十二条。主要包括:
(一)明确奖励比赛对象和范围。一是明确奖励赛事目录;二是明确奖励范围包括运动员、教练员和领队、队医、科研人员、训练辅助人员等其他有功人员。
(二)明确各项奖励标准与办法。分为运动员、教练员和其他有功人员三方面奖励。结合各项比赛的规格、成绩、项目特点等情况,明确了各项重大体育赛事奖励标准与计奖办法。
(三)明确审批程序和相关规定。一是竞赛奖励每年计发1次,由获奖运动员、带训教练员或输送教练员上报。二是市体校汇总初审,市体育局复审,经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将审核情况共同报市政府批准后办理拨付。三是明确对违规行为的相应处罚。四是各县(市、区)可参照本办法进行奖励,或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奖励办法。五是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办法施行前,《中国体育彩票市运动员、教练员参加国内(外)重大赛事获奖奖励办法》(赣市府字〔2020〕32号)已于2024年5月有效期届满,自该届满之日起的有关事项,参照本办法执行。六是本办法由市体育局负责解释。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
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