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府厅发〔2020〕2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策应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加快推进我省渔业高质量发展,着力保障水产品供给,经省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渔业发展总目标。坚持以“稳产保供、提质增效”为目标,按照“向科技要产量、向生态要品质、向品牌要效益”的思路,持续深化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唱响“生态鄱阳湖·绿色水产品”品牌,加快提升渔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到2025年,全省水产养殖面积稳定在620万亩、稻渔综合种养面积突破350万亩、水产品产量达到276万吨、渔业经济总产值超1300亿元。
二、拓宽养殖空间保面积。严格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制度,依法科学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可养区,严禁擅自改变养殖水域滩涂用途。科学确定大水面养殖容量,合理布局养殖网箱网围;鼓励发展不投饵、放养滤食性鱼类为主的生态养殖,实现以渔控藻、以渔净水。充分挖掘低洼田、冷浆田、内涝田等宜渔稻田潜力,大力推进稻渔综合种养发展;充分利用高标准农田和农业结构调整项目,引导发展不挖沟的稻虾综合种养技术模式。鼓励发展工厂化、集装箱、池塘“跑道式”水槽等循环水设施渔业,稳定增养面积,提高养殖单产。力争到2025年,新增稻渔综合种养面积200万亩以上。
三、依托科技创新提单产。充分发挥大宗淡水鱼、特种水产、稻田综合种养、水产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等四大技术体系的支撑作用,构建产、学、研、推、用为一体的科技创新联盟,突破制约渔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科学提高渔业单产水平。推进智慧水产养殖,加快应用物联网、大中国体育彩票、质量可追溯等现代化信息技术,建设一批集“生产+科技”为一体的数字渔业示范基地。加强水产科研和技术推广队伍建设,加大技术培训力度,培育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渔民。
四、打造产业集群扬优势。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依托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建设优势特色水产种业基地,发展适销对路的名特优水产品种,重点打造虾蟹、龟鳖、鳝鳅等三个百亿产业,大力培植鳜鱼、鲈鱼、黄颡鱼等名特优水产品。以打造国家级小龙虾产业集群为契机,推动建设甲鱼、鳗鱼、河蟹、泥鳅等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提高优势特色水产品供应能力和生产水平。
五、打通产业链条增效益。以发展绿色食品产业链为契机,围绕补短板强弱项打通水产品全产业链,重点突出加工端,统筹生产端、市场端和服务端,加快培育壮大一批龙头企业,开发烤鳗、小龙虾、鱼糜等多种类型的加工产品,建立“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经营模式,形成稳定的产、加、销利益联结机制。加大虾蟹、龟鳖、鳅鳝等“鄱阳湖”水产品品牌宣传推介力度,主动对接市场,实施“东进南下北上”战略,积极签订产销合作、基地共建、生产订单等协议,建设一批“鄱阳湖”水产品牌专卖店,不断唱响“鄱阳湖”水产品牌。力争到2025年,水产品加工率达到30%以上。
六、发展生态养殖保质量。加快转变水产养殖方式,大力开展生态健康养殖、养殖尾水治理、养殖用药减量、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水产种业质量提升等“五大行动”,实施疫苗免疫、生态防控、投入品管理等技术措施,着力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持续改善养殖生态环境,推进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推动水产养殖绿色生态发展。按照国家规定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县、示范场创建,整体推动渔业健康养殖标准化、服务体系社会化、行业管理制度化。力争到2025年,打造50个以上高标准绿色水产养殖基地,水产品质量合格率常年稳定在98%以上。
七、加大资金投入促发展。统筹整合相关涉农财政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支持鱼塘生态化改造、养殖尾水治理、稻渔综合种养、水产品加工、设施渔业、品牌创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工商资本和社会资金投入。充分发挥“财政惠农信贷通”和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对发展渔业的新型经营主体给予贷款支持。鼓励水域滩涂依法通过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进行流转,满足产业发展需求。
八、加大政策扶持强保障。鼓励开发利用荒滩、荒水、洼地等土地,建设标准化养殖基础设施,发展规模化水产养殖;水产养殖设施用地依法依规按农业用地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对于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需征用的,须以同等数量和质量水面及设施予以补偿。对渔业生产用水、用电,按照农业生产标准收费。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开发各类水产养殖保险产品,逐步扩大保险覆盖面,提高风险保障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水产养殖装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
九、强化考核督导重落实。各市县要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履行属地责任,因地制宜将渔业作为扶贫产业、乡村振兴重点产业发展。省政府将水产品稳产保供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加大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将与农业项目资金安排挂钩。
2020年7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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