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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结婚登记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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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是幸福的新起点,也是人生的新旅程。为方便广大青年了解结婚登记条件和流程,进一步提升青年婚恋服务水平,现将结婚登记服务指南公示如下:

一、办理机关

(1)国内居民与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外国人婚姻登记办理机关:江西省涉外收养和涉外婚姻登记中心;

(2)国内居民之间婚姻登记办理机关:县(市、区)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经批准办理婚姻登记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办理时限

证件齐全、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受理、当场发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告知原因。

三、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

1.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自愿结婚;

6.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

7.持有相关有效证件和材料。

四、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需提交的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现役军人提供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五、办理程序

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六、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七、全市县级婚姻登记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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