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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2016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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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工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工商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八、专业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工商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工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中国体育彩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主管负责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的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拟订相关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本市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二)依法实施各类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负责中心城区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市本级内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全市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全市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管理;按职责分工承担并指导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三)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的行为。(四)依法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负责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五)拟定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承担有关反垄断执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工作;承担协调相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六)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违法直销和传销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由设区市工商局查处的其他经济违法案件;监督、协调和指导全市公平交易执法工作。(七)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指导全市工商系统监督管理拍卖行为及动产抵押登记工作;(九)依法办理相关广告登记;负责广告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违法广告。(十)组织实施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组织实施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工作;推荐江西省著名商标;承担中国体育彩票市知名商标认定委员会日常工作。(十一)负责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体系建设工作,开展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开展或组织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工作;负责并指导全市注册登记的市场主体的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十二)负责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两个,包括:中国体育彩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本级及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国体育彩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总编制数219人,其中:行政编制153人、全额事业编制66人;实有人数192人,其中行政人员139人,全额事业53人。市本级编制数149人,其中:行政编制95人、全额事业编制54人;实有人数126人,其中行政人员89人,全额事业37人;下属正科级行政机构——中国体育彩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编制数70人,其中:行政编制58人、全额事业编制12人;实有人数67人,其中行政人员55人,全额事业12人。

第二部分工商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3692.4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760.91万元,较上年下降48.38%;本年收入合计2931.50万元,较上年增长3.58%,主要原因是:人社局统一调整增加了人员工资。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总计3692.4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3275.83万元,较上年下降7.55%,主要原因是:下放地方管理,经费保障水平下降,我局进一步缩减各项开支;年末结转和结余416.59万元,较上年下降45.25%,主要原因是:我局按财政的要求,逐步消化各项结余资金,加快了结余资金拨付使用进度。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02.39万元,决算数为3167.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19%,主要原因是:有部分不确定的因素未列入年初预算。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99.75万元,决算数2419.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2%;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1万元,决算数为2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3.63万元,决算数为453.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9.66万元,决算数为139.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4.61万元,决算数为134.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1764.54万元,较上年增长5.4%,主要原因是:工资有所增长;商品和服务支出860.4万元,较上年下降6.82%,主要原因是:压缩了机关公用经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39.51万元,较上年下降26.11%,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在社保发放工资。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3.96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373.54万元,降低62.52%。主要原因是:归地方管理后,机关公用经费实行定额预算标准,经费保障水平与垂直管理期间大幅度下降。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6.9万元,决算数为79.39万元,完成预算的40.32%,决算数较上年下降15.9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4.37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上年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局原省管期间不允许做因公出国预算,故预算数沿用下来为0元,而本次出国是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局做为随行单位前去洽谈经贸合作事宜,有任务批件和外事局的批文。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4.7万元,决算数为42.47万元,完成预算的40.56%,决算数较上年下降62.23%。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后,公务接待大幅下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上年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不允许购买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2.2万元,决算数为32.55万元,完成预算的35.3%,决算数较上年下降59.65%。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取消了一般公务用车,公车维护费大幅度下降。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9.5%。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29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96.34%。

组织对“工商行政管理专项”、、“企业信用信息抽查专项”等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0万元。从监控情况来看,项目资金使用效果良好,发放“五证合一”营业执照10884户,扶持地方企业发展;抓好税源的管理和开拓;指导企业做好年报工作,我省的年报率全省排名第二;建立企业信用监管机制,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建立信用惩戒机制,共推享信用信息44.18万条;开展了瓷砖建材专项抽检,保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建立好投诉举报平台,开展好“3.15”活动,强化市民的维权意识,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推动消费潜能释放;突出打击传销和查处无照经营等重点领域执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释放市场活力;扶持好地方品牌建设,发展驰名商标2件。

组织对2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市本级及开发区工商局整体绩效良好。

(2)我部门今年在市本级部门决算中试点公开工商行政管理专项绩效评价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88.5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有些项目效果难于用量化指标评价;二是由于我局刚正式归地方财政局管理,对于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也在逐步摸索,故我局2016年度预算绩效评价总体水平不高,有待以后年度逐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部门配合,做好预算绩效评价;二是完善指标体系、科学合理评价绩效。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各部门应根据公开决算表中对应的经费情况进行名词解释,对未涉及的名词可以删除。)

第三部分工商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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