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余县出台科技创新奖励新政,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奖补的力度。相较于以往的奖补政策,此次新政在奖励标准、奖励范围等方面均有了很大提升。这是该县把科技创新摆在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核心位置,通过打通创新链、提升价值链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之一。
在新政中,大余县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提高到3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科技创新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提高到300万、50万、20万元。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也可以跟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样,享受“由县财政按其研发投入的10%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奖补标准。对虽未入库,但申报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也可由县财政给予一次性2万元的奖励。
除对传统的高企、科技型企业奖励外,该县还对首次认定的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种子独角兽企业,分别给予100万、80万、50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的瞪羚企业、潜在瞪羚企业分别给予20万、10万元奖励。此外,该县在科技成果交流、科技研发投入、科技金融等方面设立了系列奖补细则,引导全社会创新研发投入持续增大,营造了良好的创新氛围。
据了解,近年来,大余县坚持创新驱动引领,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让更多企业在科技创新中享受政策红利,增强了企业发展后劲,为县域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截至2020年底,该县共有高新技术企业27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21家,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1家,省级以上创新平台6个,市级以上研发平台22家。
来源:客家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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