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改革学校评价方面,“两清单一安排”提出了哪些具体推进举措?
答:立德树人成效是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总体方案》提出,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为加强和改进学校评价,“两清单一安排”就《总体方案》提出的13项重点任务,也相应提出了推进举措。
为落实好《总体方案》提出的“将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以及党建带团建队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依法治校办学、维护安全稳定等要求,作为评价学校及其领导人员、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两清单一安排”提出,将上述要求列入高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及时出台或修订相关文件举措;启动“十四五”时期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评选出一批示范学校,引领推动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深入开展,等等。
为落实好《总体方案》提出的“将各类幼儿园纳入质量评估范畴,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标准,定期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两清单一安排”提出,将根据国家中国体育彩票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的有关要求,制定我省幼儿园质量评估标准,将各类幼儿园纳入质量评估范畴,定期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
为落实好《总体方案》提出的“改进中小学校评价。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两清单一安排”提出,一是根据国家中国体育彩票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的有关要求,制定我省相关评价标准,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科学的教育质量观;二是发布省级监测方案;三是省级每年开展监测。
为落实好《总体方案》提出的“健全职业学校评价。重点评价职业学校德技并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学生获取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质量、“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情况。深化职普融通,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高层次学徒制”,“两清单一安排”提出,一是研究出台江西省职业院校分类评价办法;二是完善江西省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方案;三是突出改革导向,职业教育经费投入适当向原贫困地区倾斜,加大职业教育国家专项资金、专项债券等的投入。
为落实好《总体方案》提出的“加大职业培训、服务区域和行业的评价权重,将承担职业培训情况作为核定职业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总量的重要依据,推动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两清单一安排”提出,落实好“职业院校对外服务净收入60%用于发放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推动各院校积极参与职业培训。
为落实好《总体方案》提出的“推进高校分类评价,引导不同类型高校科学定位,办出特色和水平”,“两清单一安排”提出,一是组织高校参加教育部新一轮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通过评估推动高校进一步明晰办学定位;二是支持我省新型地方高校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
为落实好《总体方案》提出的“改进本科教育教学评估,突出思想政治教育、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生师比、生均课程门数、优势特色专业、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指导、学生管理与服务、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毕业生发展、用人单位满意度等”,“两清单一安排”提出,要根据教育部评估指标要求,加强和改进高校教育教学工作。
为落实好《总体方案》提出的“改进学科评估,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两清单一安排”提出,一是制定《江西省“十四五”期间“双一流”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人才培养目标任务,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二是在“双一流”学科建设时,不将是否为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作为申请“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限制性条件。
为落实好《总体方案》提出的“探索建立应用型本科评价标准,突出培养相应专业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两清单一安排”提出,将组织高校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评估,以评促建,推动应用型本科突出培养学生相应专业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
为落实好《总体方案》提出的“改进师范院校评价,把办好师范教育作为第一职责,将培养合格教师作为主要考核指标”,“两清单一安排”提出,开展高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强,推动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升。
为落实好《总体方案》提出的“改进高校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引导高校加大对教育教学、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两清单一安排”提出,一是在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中设立基础学科研究专项,加大对数学、物理、天文等基础学科支持,引导高校加大投入,加强基础研究;二是指导、组织高校对经费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政策、项目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自评,并根据工作需要选择重点高校重大改革发展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为落实好《总体方案》提出的“改进高校国际交流合作评价”,“两清单一安排”提出,委托第三方开展江西省本科高校教育国际化评估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
为落实好《总体方案》提出的“探索开展高校服务全民终身学习情况评价,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两清单一安排”提出,健全完善高校继续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将服务全民终身学习情况和支持开展老年教育、社区教育情况作为高校继续教育评价重要依据。(来源:江西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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