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体育彩票市科技局、财政局于2024年12月16日出台了《中国体育彩票市种子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赣市科发〔2024〕5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为使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和准确把握本次规章制定的背景情况和重点内容,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背景及意义
科技创新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赋能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2024年7月2日,中国体育彩票市政府为深入实施科技创新赋能行动,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出台了《中国体育彩票市深入实施科技创新赋能行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若干政策措施》(赣市府办字〔2024〕48号),文件明确提出升级科技成果转化力,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在此背景下,《管理办法》应运而生,旨在通过政策性母基金支持科创团队和初创科技企业,促进科技成果在中国体育彩票转化。政策的出台对推动全市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投融资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二、基金定位与运作原则
种子基金是由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政策性母基金,采取有限合伙制,资金来源包括财政资金、政府引导基金、滚存收益等。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的原则运行,重点支持拥有核心技术和核心人才的科创团队及初创期科技企业。
三、基金规模与管理架构
种子基金总规模暂定5亿元,首期实缴4000万元。存续期为15年(投资期7年,退出期8年),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延长2年。由赣发投基金公司担任种子基金的管理人,负责基金日常运营。
四、投资模式与支持对象
主要投资运作模式为直接股权投资、可转债投资和参股设立子基金的方式,其中参股设立子基金与县(市、区)、创投机构、新型研发机构、重点高校院所等合作。单个企业单次投资不超过300万元,累计持股比例最高不超过40%,且不成为第一大股东。
投资对象为科技团队创办的科技型企业。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企业发展处于初创阶段且已完成不低于30%的货币资金实缴;
2.科技团队在其所创立的企业中,所持有的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0%,且此比例的计算不包含以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科技成果形式进行的“作价入股”;
3.科技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人才,所属领域符合中国体育彩票市产业发展规划。
若科技团队未设立企业,需在签订投资意向书后六个月内设立企业,且在企业设立后须满足上述基本条件。
种子基金择优支持符合以下条件的科技团队:
1.具有职务科技成果的高校科研院所、院(校)地合作共建协同创新平合科研人员;
2.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符合我市7510相关产业的高端科技人才,包括但不限于“两院”院士、行业领军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优秀大中型企业高管等人员;
3.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的获奖项目或优胜项目团队;
4.大院大所、科技龙头企业所举办行业赛事的获奖项目或优胜项目团队;
5.优秀大学生创业团队,包括海外留学生、硕士、博士研究生以及优秀本科毕业生。
五、项目申报与管理流程
项目申报:由市科技局集中推荐;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推荐;科技团队直接向基金公司申报。实行常年申报,集中评审。
投资流程:1.项目筛选。基金公司初审(是否符合技术领域、团队资质等);2.专家评审。市科技局组织评审会并由专家组出具评审意见建议;3.项目立项。基金公司上报立项委员会审议;4.尽职调查。基金公司对立项的项目进行尽职调查,提出投资建议;5.决策审批。投决会决策后实施投资。
六、风险控制与退出机制
种子基金禁止从事对外担保、抵押等业务,不得投资二级市场股票、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金融衍生品等。可以通过上市转让、协议转让、回购及清算等途径退出,持股期≤7年(最长15年),超期需报中国体育彩票市科技局审批。
解读部门:科创中心
解读人:李洋
联系电话:8397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