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科学安排村庄布局,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集约配置,有序引导农民集中居住,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中国体育彩票市村庄布局规划编制技术要点(试行)》。
1.2 适用范围
本《要点》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县(市、区)域、乡(镇)域村庄布局规划编制。
1.3 基本任务
村庄布局规划的基本任务是在城镇体系规划等规划指导下,对县(市、区)域、乡(镇)域内各村庄建设进行综合布局,协调城乡空间布局,统筹安排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4 编制主体
1.4.1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乡(镇)域村庄布局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1.4.2村庄布局规划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编制任务。
1.5 规划依据
1.5.1城镇体系规划;
1.5.2城市或乡(镇)总体规划;
1.5.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5.4国民经济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1.5.5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与标准等。
1.6 规划范围
以县(市、区)域、乡(镇)域行政区划范围内的所有村庄(包括林场、农场)为规划范围,城市、乡(镇)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区不列入村庄布局规划范围。
1.7规划深度
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编制深度应达到行政村村庄布局;乡(镇)域村庄布局规划还应在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指导下编制,编制深度应达到自然村村庄布局。
1.8规划期限
1.8.1村庄布局规划的期限一般与城市、乡(镇)总体规划年限一致。
1.8.2村庄布局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第二章 村庄布局规划
2.1规划原则
2.1.1集约发展原则。统筹规划城乡发展空间,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积极引导以从事第一产业为主的农户向中心村和规模较大的村庄集中居住,鼓励以从事二、三产业为主的农户进城镇居住,合理推进城镇化进程。
2.1.2因地制宜原则。按照因地制宜、规模适度,有利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方便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的要求,制定规划方案。切忌不切实际、盲目求大、过分集中而造成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不便,也要避免迁就现状布局过于分散。
2.1.3节约资源原则。按照“保护、利用、改造、发展”的要求,合理利用资源。始终坚持保护耕地和节约用地的原则,新建村庄选址应尽量选择在丘陵、岗地、缓坡和非耕地进行建设。严格执行土地利用规划,对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合理归并,对老宅基、废弃地及时进行复垦,以利于农业的规模经营和农业的基础设施建设。
2.1.4保护生态原则。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充分考虑丘陵、平原、水体等不同自然地理条件的要求和历史文化传统的延续,保持农村田园风光,突出地方特色。对自然湿地、野生物种及其生活环境、主要湖泊、饮用水源地等生态敏感区和有保护价值的古村落、古民居应划定保护范围,制定保护措施,禁止或控制建设活动。
2.2村庄规模
2.2.1村庄集聚要根据经济社会和当地城镇化发展水平以及农业现代化进程,考虑地形地貌、区域性基础设施条件、农业产业结构特点,确定合理的耕作半径;村庄人口规模应该考虑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配置的经济合理性。
2.2.2在没有地形地貌制约的情况下,平原地区村庄集聚的居住人口规模一般以不低于400人(100户)为宜。丘陵、山区等特殊地形地貌的地区应按照有利农业生产、方便农民提高居住环境质量的原则,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村庄集聚规模。
2.2.3村庄人口规模既要坚持适度集聚的原则,又要实事求是,充分考虑村庄现状、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实施的可行性,兼顾民风习俗,合理确定人口集聚规模。村庄的居住人口按照人口自然增长率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因素计算。
2.3村庄空间布局
2.3.1编制村庄布局规划应对村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优势和制约因素、建设条件进行研究分析,综合评价县(市、区)域村庄发展的条件、优势和主要问题。通过对影响村庄发展的条件评价,对村庄发展的潜力与优劣做出判断,为确定村庄布局提供依据。分析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
1、村庄经济社会发展分析;
2、产业发展对村庄分布的影响分析;
3、人口发展和劳动力就业分析;
4、区位与交通条件分析
5、基础设施、社会服务设施和防灾抗灾能力分析;
6、主要村庄的规模结构、职能分工和空间布局分析。
2.3.2村庄空间布局分为撤并、迁移新建、限制发展、鼓励发展等四种基本类型。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的主要内容就是确定撤并、迁移新建、限制发展、鼓励发展等四种基本类型的村庄及发展策略。
2.3.3规划撤并的村庄不考虑新建或改建,纳入所并入的村庄进行规划建设。村庄撤并、迁移的主要标准是:
1、处在文物古迹、饮用水源地、生态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滞洪蓄洪区、地下采空区、交通和工程管线保护区域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保护范围用地内,村庄发展受到制约的村庄;
2、生态环境恶化、地质灾害和自然灾害易发生等不适宜人群居住的村庄;
3、供水、交通、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严重匮乏且难以修建的村庄;
4、地方病发病率高且短期内难以解决的村庄;
5、人口规模和人均收入水平远远低于全乡(镇)村庄的平均水平,无发展潜力的村庄。
2.3.4规划迁移新建的村庄,在选址时必须考虑地质、防洪、历史文化和生态保护要求,具有满足规划村庄规模的建设用地,有基本农田和农业产业支撑,有第二、第三产业提供的就业机会和有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等基本条件。迁移新建村庄的流向原则是:
1、发展条件差的村庄向发展条件好的村庄集聚;
2、偏远山区村庄向圩镇或中心村迁移;
3、受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影响的村庄向圩镇或中心村迁移;
4、沿河沿路分散的村庄向中心村集聚;
5、受地质灾害或其它自然灾害严重影响的村庄向自然条件良好地区迁移。
2.3.5对现状人口规模不大,相对孤立且交通区位一般,发展潜力一般的村庄,在规划期内又难以搬迁的村庄,应限制其发展,鼓励该类村庄内的村民向圩镇或中心村集聚。
2.3.6规划为鼓励发展的村庄确定原则是:
1、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的村庄或中心村;
2、与其它中心村有合理的间距,服务半径适宜的村庄;
3、处于县城或乡镇周边的村庄;
4、处于国道、省道、高速公路和铁路沿线,交通区位优势明显的村庄;
5、具有发展潜力和优势,有适宜的人口规模和经济规模的村庄。
2.4空间发展引导
2.4.1村庄空间发展引导管理应根据不同情况划分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三类区域,并制定各区域规划管理措施。
2.4.2禁建区和限建区主要是文物古迹、水源地、生态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滞洪蓄洪区、交通道路、电力高压线走廊等工程管线保护区域,地质灾害或自然灾害易侵袭地区,今后城市扩张、工业园区建设需要用地的范围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保护范围用地等。
2.5近期规划
确定近期规划目标、内容、建设用地规模和建设项目实施部署,应将生存环境极端恶劣、存在严重自然灾害安全隐患以及具备一定迁并条件的村庄,列为近期村庄空间布局调整的重点。
2.6实施规划的政策建议和措施
根据实施规划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和矛盾,提出村庄发展和布局的分类指导政策建议和措施。
第三章 配套设施规划
3.1配套设施规划应根据村庄空间布局的分级,确定各种类型村庄配置的类型和标准,规划鼓励发展的村庄应加强各项设施配套完善,规划撤并村庄则维持现有基本设施条件。
3.2配套设施规划应结合城镇体系规划,对处于县城、乡镇周边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经过的村庄,根据设施特点,分析能够共享或局部共享的设施类型,提出各类设施的共建、共享方案,以避免重复建设。
3.3公共设施规划
公共设施的配套水平应与村庄人口规模相适应,并与村庄住宅同步规划、建设和使用。要结合村庄布点,对公共设施进行适当撤并,改造完善原有公共设施,新增公共设施应主要安排在规划为鼓励发展的中心村。中、小学校和医疗卫生所(室)的规划布点,应与县(市、区)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有关规划衔接。
3.4基础设施规划
3.4.1道路交通规划
道路交通规划应按照城镇体系规划确定的公路网,考虑规划村庄与城镇之间的联系,细化村镇道路规划。
3.4.2给排水工程规划
根据村庄分布特点、地理条件及用水需求,合理确定村庄的用水标准和供水水源,确定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措施和合理分配用水方案,统筹安排水厂,选择供水方式,布置管网系统,提倡推行区域集中供水。村庄排水体制一般采用合流制,有条件地区可采用分流制。污水排放前,应采用化粪池、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等方法进行处理。有条件地区可设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或经污水干管送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3.4.3电力电讯工程规划
根据城镇体系规划确定的电力设施布局,控制高压走廊通道,确定村庄供电电源点的位置和至村庄的10kv主干线配电线路走向以及控制高压走廊通道。有线电视、广播网络根据村庄建设的要求应尽量全面覆盖,线路沿村镇主要道路敷设,村庄综合通信管道管线应统一规划、联合建设布置。邮政服务网点、电信设施的布点结合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预留,相对集中建设。
3.4.4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积极推行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按照“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集中处理”的要求,合理确定生活垃圾村庄收集点、乡(镇)垃圾中转站、垃圾卫生填埋场的位置。
3.4.5防灾减灾规划
应根据村庄消防的需要合理确定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的设置。对地处蓄滞洪区和滑坡、塌陷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村庄,在用地布局上应尽量避开,并提出地质灾害防治和治理措施。地震灾害防治应根据当地抗震设防标准与防御目标,提出相应的规划措施和工程抗震措施。
第四章 基础资料收集及成果要求
4.1基础资料收集
编制村庄布局规划应对村庄的现状和发展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做好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规划应收集以下基础资料:
1、城镇体系规划、乡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
2、现状土地利用情况;
3、现状人口规模与分布情况;
4、现状公共设施分布情况;
5、现状市政基础设施情况;
6、现状历史文化、风景名胜等情况;
7、气象、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等情况;
8、环境污染情况;
9、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10、行政区划图或地形图:县(市、区)域内比例尺为1:50000-1:100000,乡(镇)域内比例尺为1:5000-1:10000。
4.2 规划成果要求
4.2.1规划成果
规划成果主要包括规划文本、图纸、说明书和基础资料汇编四部分。
4.2.2规划文本
1、前言
规划工作背景与过程简述,委托单位,规划范围与目标,规划工作重点、规划设计意图和规划的组织实施。
2、现状
简述地理位置、土地利用现状特征、资源、社会经济状况、主要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位置和走向、村庄建设等情况,列表说明村庄组织(行政村、自然村、中心村、基层村)、人口、面积。
3、规划布局
确定村庄个数、位置,预测村庄人口和面积发展规模,明确村庄布局空间类型、职能等级,说明村庄合并方案、村庄迁移走向。列表明确需要撤并、迁移新建、限制发展、鼓励发展等基本类型的村庄名称。
4、公共设施规划
按照有关规定和城市、乡(镇)总体规划要求,确定学校(托幼)、卫生所、社区活动中心等公共设施配置的内容、位置、等级和布点。
5、基础设施规划
道路交通规划,确定村镇道路走向、宽度和等级。
给排水工程规划,确定水源、区域水厂及输水线路、增压泵站、供水管线走向、供水方式。确定排水体制,确定污水处理方式和排水管渠走向。
电力电讯规划,确定村庄供电电源点位置,配电线路走向以及控制高压走廊通道。确定村庄电信、邮政服务网点位置。有线广播电视管线与村庄通信管线应统一规划布置。
环卫设施规划,生活垃圾村庄收集点服务半径以60米左右为宜,确定乡(镇)中转站、垃圾卫生填埋场的位置。
防灾减灾规划,确定消防、防洪、地质灾害防治和地震灾害防治等防灾减灾设施的位置、规模、容量,提出相应的治理措施。
4.2.3规划图纸
1、区域位置图
标明行政区划、地理环境、城镇体系结构等。
2、现状图
标明地形地貌、村镇用地、道路及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分布。
3、村庄布局规划图
确定村庄的位置、类型、职能等级,标明主要公共设施的布点。
4、公共设施规划图
标明各类公共设施配置的内容、位置和等级。
5、基础设施规划图
标明道路的走向、等级,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及管线的走向、管径,以及有关设施和构筑物的布点。
6、空间发展引导图
标明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的区域。
4.2.4规划说明书
规划说明书的内容是分析现状、论证规划意图、解释规划文本等。
4.2.5基础资料汇编
基础资料汇编是对基础资料调查结果的汇总整编。
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附表
表1:县(市、区)域迁并行政村情况一览表
单位:人、公顷、个
乡(镇)名称 | 迁并前行政村名称 | 迁并后行政村名称 | 人口规模 | 建设用地规模 | 整合节约土地规模 | 迁并原因 | 行政村数量 | |||
迁并前 | 迁并后 | 迁并前 | 迁并后 | 迁并前 | 迁并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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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县(市、区)域迁并行政村情况汇总表
单位:个、公顷
乡镇名称 | 行政村数量 | 建设用地规模 | 整合节约土地规模 | ||
迁并前 | 迁并后 | 迁并前 | 迁并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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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县(市、区)域保留行政村情况一览表
单位:个
乡镇名称 | 鼓励发展的行政村名称 | 限制发展的行政村名称 | 合计保留的行政村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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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县(市、区)域近期迁并行政村情况一览表
乡镇名称 | 迁并行政村 名称 | 迁并去向 | 迁并人口规模 | 建设用地 规模 | 整合节约 用地规模 | 投资估算 | 迁并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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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公顷、万元
乡(镇)域村庄布局规划附表
表1:乡(镇)域迁并自然村情况一览表
单位:人、公顷、个
行政村名称 | 迁并前自然村名称 | 迁并后自然村名称 | 人口规模 | 建设用地规模 | 整合节约土地规模 | 迁并原因 | 自然村数量 | |||
迁并前 | 迁并后 | 迁并前 | 迁并后 | 迁并前 | 迁并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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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乡(镇)域迁并自然村情况汇总表
单位:个、公顷
行政村名称 | 自然村数量 | 建设用地规模 | 整合节约土地规模 | ||
迁并前 | 迁并后 | 迁并前 | 迁并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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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乡(镇)域保留自然村情况一览表
单位:个
行政村名称 | 鼓励发展的自然村名称 | 限制发展的自然村名称 | 合计保留的自然村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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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乡(镇)域近期迁并自然村情况一览表
行政村 名称 | 迁并自然村 名称 | 迁并去向 | 迁并人口规模 | 建设用地 规模 | 整合节约 用地规模 | 投资估算 | 迁并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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