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体育彩票市医保待遇政策明白卡
(更新至2024年1月18日)
跨省异地就医政策明白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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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类型 |
职工 |
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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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
报销比例 |
个人先行 自付比例 |
起付线 |
报销比例 |
个人先行 自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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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
一级及以下医院2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 |
一级及以下医院95%;二级医院90%;三级医院85% |
0% |
一级及以下医院1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600元 |
一级及以下医院90%;二级医院80%;三级医院60% |
0% |
异地转诊就医人员 |
10% |
600元 |
6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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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
800 |
85% |
2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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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外省内异地就医执行参保地同等的待遇政策,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结算。 2.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可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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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 |
门诊特殊慢性病 |
1.目前支持五种慢性病跨省直接结算:(1)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含白血病);(2)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3)糖尿病伴有并发症;(4)高血压伴有并发症;(5)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肾移植抗排异治疗、骨髓移植抗排异治疗、心移植抗排异治疗、肝移植抗排异治疗、肺移植抗排异治疗、肝肾移植抗排异治疗。 2.待遇同本地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不设起付线,不降低报销比例。报销比例同住院报销比例,封顶线同住院(与住院合并计算封顶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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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职工) |
1.普通门诊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为:一级及以下医院65%;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55%。(退休职工的报销比例比在职职工高5个百分点) 2.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在职人员为2000元,退休人员为3000元。 |
本地住院政策明白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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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险种 |
住院年最高支付限额(万元) |
住院报销比例及起付标准(元) |
大病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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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院 |
二级医院 |
三级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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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 |
基本医疗保险 |
大病保险 |
起付标准 |
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 |
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 |
报销比例 |
起付 标准 |
报销比例 |
|
职工 |
50 |
10 |
40 |
200 |
95% |
500 |
90% |
800 |
85% |
10万元 |
90% |
治疗精神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恶性肿瘤放化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自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不设起付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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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险种 |
住院年最高支付限额(万元) |
住院报销比例及起付标准(元) |
大病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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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院 |
二级医院 |
三级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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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 |
基本医疗保险 |
大病保险 |
起付标准 |
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 |
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 |
报销比例 |
起付 标准 |
报销比例 |
|
居民 |
40 |
10 |
30 |
100 |
90% |
400 |
80% |
600 |
60% |
13000元 (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6500元) |
60% (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65%) |
职工门诊报销政策明白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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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诊类型 |
定点医院 |
起付线 (元) |
基本医疗报销比例 |
基本医疗报销最高支付 限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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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
一级及以下医院 |
300 |
65% |
在职人员为2000元,退休人员为3000元 |
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比在职人员高5个百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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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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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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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门诊 |
一级及以下医院 |
300 |
65% |
与普通门诊统筹合并封顶线 |
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比在职人员高5个百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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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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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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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检查治疗 |
一级及以下医院、 二级医院、三级医院 |
不设 |
80% |
与住院合并封顶线 |
按规定进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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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两病” |
不设 |
执行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基本医疗报销比例 |
由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基金限额支付,其中高血压年度封顶500元、糖尿病年度封顶600元 |
与普通门诊统筹合并封顶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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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类门诊特殊慢性病 |
不设 |
报销比例同住院报销比例 |
封顶线同住院(与住院合并计算封顶线) |
Ⅱ类病种统筹基金支付费用纳入基本医保封顶线计算,超过了基本医保封顶线的,按照大病保险比例报销,但是统筹基金、大病基金支付之和最多不超过该病种的最高支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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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类门诊特殊慢性病 |
单个Ⅱ类病种6000元限额(同时患多种Ⅱ类慢性病的,年度累加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1.8万元)。其中,艾滋病、重性精神病、克罗恩、银屑病限额单独计算,不纳入多病种限额额度,艾滋病10000元限额,重性精神病、克罗恩、银屑病8000元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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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门诊报销政策明白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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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诊类型 |
定点医院 |
起付线 |
基本医疗报销比例 |
基本医疗报销最高支付限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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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
参保地一级及以下医院 |
不设 |
65% |
不设 |
不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封顶线计算范围,不进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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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门诊 |
参保地中医院 |
不设 |
50% |
不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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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检查 |
参保地一级及以下医院 |
不设 |
50% |
600元 |
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封顶线计算范围,并按规定进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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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间手术 |
一级及以下医院 |
不设 |
90% |
10万元 |
与住院合并计算最高支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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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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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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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两病” |
一级及以下医院 |
不设 |
65% |
由门诊统筹基金限额支付,其中高血压年度封顶400元、糖尿病年度封顶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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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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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类门诊特殊慢性病 |
一级及以下医院、 二级医院、三级医院 |
不设 |
报销比例同住院报销比例 |
封顶线同住院(与住院合并计算封顶线) |
Ⅱ类病种统筹基金支付费用纳入基本医保封顶线计算,超过了基本医保封顶线或达到大病保险起付线的,按照大病保险比例报销,但是统筹基金、大病基金支付之和最多不超过该病种的最高支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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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类门诊特殊慢性病 |
单个病种5000元限额(同时患多种Ⅱ类慢性病的,年度累加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1.5万元)。其中,艾滋病、重性精神病、儿童孤独症、克罗恩、银屑病限额单独计算,不纳入多病种限额额度,艾滋病10000元限额,重性精神病、儿童孤独症、克罗恩、银屑病8000元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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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生育医保待遇政策明白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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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制度 |
项目 |
类别 |
报销比例(%) |
起付线(元) |
封顶线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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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
生育门诊医疗费用 |
100% |
不设 |
最高支付限额1200元。1200元额度使用完后,按职工普通门诊政策执行。(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不享受职工普通门诊政策) 生育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费用(1200元部分)不纳入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支付限额。 |
女职工和男职工未就业配偶自参保缴费三十日后开始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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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分娩医疗费用 |
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100%;三级医疗机构90% |
不设 |
统筹基金支付费用纳入职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封顶线合并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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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
正常分娩 |
98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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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实际计发数=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生育保险平均缴费工资(元)÷30(天)×规定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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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政策规定生育的 |
增加6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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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或剖宫产 |
增加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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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多胞胎 |
每多一个增加 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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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不满三个月流产 |
2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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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三个月不满七个月流产的 |
42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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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七个月以上终止妊娠 |
98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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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置宫内节育器 |
3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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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出宫内节育器 |
1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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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扎或复通输卵管 |
21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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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西省范围内女职工连续缴费至生育时满一年以上且生育后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的,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参保职工退休后生育的,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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