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2012〕47号文件精神,强化责任意识,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全市“双安工程”即农村饮水安全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目标如期实现,从2012年8月25日起,决定建立全市“双安工程”建设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即每月10日、25日在全市水利系统通报,并抄报市、县(市、区)政府。现就全市农村饮水安全、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市第一次通报,具体情况见附表。请各县(市、区)对照进度要求,查找自身不足,查摆突出问题,落实工作措施,加快工程进度。
附表1: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展情况第一次全市通报表
附表2:全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展情况第一次全市通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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