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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中国体育彩票市建档立卡贫困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工作实施方案

访问量: 6中国体育彩票印发《中国体育彩票市建档立卡贫困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国体育彩票开展建档立卡贫困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工作的指导意见》(赣府厅发〔20194号)和江西省民政厅等六部门《中国体育彩票加快推动贫困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工作的通知》(赣民字〔2020〕5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贫困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中央、省、市中国体育彩票脱贫攻坚和残疾人工作的部署要求,逐步构建供给多元、政策衔接、运行规范、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照护托养制度,有效满足我市建档立卡贫困重度失能残疾人多层次多元化照护和托养服务需求,推动解决建档立卡贫困重度失能残疾人特殊困难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实施对象范围。原则上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残疾人可纳入照护和托养范围:1.具有中国体育彩票户籍;2.年满16周岁;3.建档立卡人员;4.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精神、智力和肢体残疾人;5.未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6.按照自主吃饭、穿衣、上下床、如厕、室内行走、洗澡等6项指标,有4-6项不能达到的重度失能残疾人。有条件的县(市、区)可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残疾人其他工作开展情况将城乡低保中符合条件的重度失能残疾人等纳入照护和托养范围。

(二)明确补助指导标准。残疾人照护和托养工作实行居家照护为主,日间照料和集中托养为辅的工作模式。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根据需要申请居家照护、日间照料和集中托养中的一种服务。一是居家照护。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亲属、邻里或社会组织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居家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心理慰藉等服务。二是日间照料。依托有条件的残疾人托养中心、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具备护理功能的日间照料设施开展日间照料服务。三是集中托养。依托经县民政部门确认并具有护理能力的养老机构或经县残联确认的各类残疾人托养康复机构积极为建档立卡贫困重度失能残疾人开展集中照护和托养服务。对提供居家照护日间照料服务的个人、组织或机构,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在各类集中托养服务机构托养的,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标准给予补助;在农村公办养老机构托养的,参照我特困人员供养和护理费标准给予补助。补助指导标准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残疾人实际需求适时调整。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分类确定经费保障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三)切实做好服务监管。要重点加强对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和居家照护的服务监督和安全管理等工作。机构托养和日间照料由乡镇(街道)民政或残联、提供托养或照料服务的机构和监护人签订服务协议;居家照护由乡镇(街道)民政或残联、村(居)委会、提供照护服务的人员或机构和监护人签订服务协议。民政部门和残联组织要对残疾人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掌握残疾人的健康状况和基本生活保障情况,并指导督促提供照护和托养服务的个人、组织或机构落实服务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动贫困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工作落实落地。已实施照护和托养工作的县(市、区),要按照现有模式协同配合持续推进。尚未开展工作的地方,民政部门和残联组织要积极作为、主动协调,结合实际报请当地政府明确牵头模式,尽快出台配套文件,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统一部署协调推进。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地民政部门和残联组织要切实履行共同牵头职责,协商照护和托养对象审核、审定、资金筹集、预算、管理、发放、监管等工作。建档立卡贫困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补助资金实行按月发放。民政部门要不断提升民政领域供给能力,负责对到公办养老机构托养的对象进行审核把关,督促指导公办养老机构做好照料服务和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汇总审核资金发放名单并会同县(市、区)残联于每月15日前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残联组织要发挥“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作用,严格残疾人证发放管理,及时了解掌握残疾人意愿和需求。负责协调民政、卫健、扶贫部门共同确定照护和托养对象审核认定程序,做好各类对象需求摸底工作。每月7日前确定当月资金分类发放名单交同级县(市、区)民政部门。财政部门负责做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资金筹集、预算、管理和拨付工作,根据确定资金发放对象名单和标准,于每月月底前及时、足额发放到机构、个人账户。卫生健康部门负责为集中托养中心医护人员提供必要的医疗和康复服务技术指导,协助做好医疗服务保障工作。指导集中托养中心做好照护和托养对象的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工作。扶贫部门负责精准比对筛查建档立卡人员,配合做好审核和退出管理等工作。

(三)加强资金保障。各地要统筹整合福彩公益金、政府性生活和护理类资金、“阳光家园计划”、“政府购买残疾人日间照料项目”、残疾人事业发展省级补助资金和本级安排的补助资金,更好发挥公益慈善组织作用,引导社会捐赠资金投入,保障残疾人照护和托养工作中设施建设和改造、设备更新、能力评估、照护托养、康复服务等经费,不足部分由县级政府兜底安排,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四)加强政策衔接。各地要将照护和托养工作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康复、养老服务等工作相衔接,纳入“十四五”规划和民生实事工程统筹推进实施。按照择高享受原则,统筹整合使用发放给个人的残疾人两项补贴、老年人两项补贴等政府性生活和护理类补助资金,确保残疾人各项政策有效衔接。

(五)加强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要采取适当形式长期公示照护和托养对象、补助标准和资金使用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民政部门和残联组织要加强对服务机构、服务组织、服务人员的监督管理,杜绝安全责任事故以及欺虐残疾人事件发生,并定期开展贫困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工作绩效评估,切实维护残疾人基本权益。其他责任部门要明确工作任务,形成合力,确保照护和托养工作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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