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项政策适用于哪些机构或个人?
答: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国体育彩票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备案,并连续经营满12个月且继续经营的公办和民办养老机构,以及符合条件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国有企业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和相关设施,可参照本办法申请资金补助。
二、养老服务资金补助主要包括哪些类型?
答:根据办法第二条,养老服务资金补助包括七类:一次性建设补助、年度运营补助、一次性等级评定补助、一次性医养结合补助、年度综合责任保险补助、养老护理员一次性人才补助,以及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补助。
三、申请补助需要满足哪些基本条件?
答:根据第四条,申请补助的公办、民办养老机构必须依法登记、备案,连续经营满12个月且继续经营。此外,民办养老机构申请建设或运营补助时,须重点为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务;公寓式、产权式、会员制项目,已纳入城企联动普惠养老试点支持的项目,以及政府已完成硬件建设和装修、交由社会力量运营的公建民营项目,不予补助。不具备护理条件的自理型养老床位、市中心城区单个机构超过500张床位的部分、县(市)单个机构超过300张床位的部分,以及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床位,均不在补助范围内。
四、养老护理员可以享受哪些补助?
答:根据第八条,对新入职我市养老机构并与机构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养老护理员,给予一次性入职奖补:中专毕业生(含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生)2万元、大专毕业生(含高级工班毕业生)3万元、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预备技师班毕业生)4万元。奖补在入职满3年后分三年发放:第四年30%、第五年30%、第六年40%。若在奖补期间离开我市养老机构护理岗位,未发放部分不再支付;若在奖补期间取得更高学历,按最高学历对应的补助标准执行。
同时,对新取得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在同一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服务满1年以上的护理员,分别给予5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同类性质补贴不得重复申领;在原等级基础上取得更高等级证书的,按更高等级标准补差。
五、民办养老机构的建设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根据第十条,符合条件的护理型养老床位可申请一次性建设补助:新建、扩建或利用自有房产建设的床位,每张补助10000元;租赁房屋改建的床位,每张补助4000元。补助对象限于重点为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务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养护院等项目。
需特别注意:本办法实施前已获得一次性建设补助的护理型床位,不得按新标准找平补差;但此前获得补助的自理型床位,经改造升级达到护理型标准的,可就新老标准差额申请补差。
此外,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可采取“机构先付、财政后贴”方式给予贷款贴息,贴息期限最长2年,每年贴息金额按贷款本金余额乘以同期五年期LPR利率的50%计算,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同一笔贷款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其他优惠政策的,不得重复享受本贴息。
六、运营补助怎么计算?
答:根据第十一条,已投入运营、重点为失能老年人提供照料护理服务的民办养老机构、由第三方运营的公建民营机构、政府与第三方合资合作的养老机构,可由实际运营方申请年度运营补助。
补助按实际收住的中度、重度及完全失能老年人数量及入住时间计算:入住未满1个月但达15天及以上的,按1个月计算;不足15天的不予补助。收住能力完好或轻度失能老年人的床位不予补助。公建民营机构中,根据协议承担特困供养对象兜底保障任务的,其收住特困对象的床位也不予补助(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补助基准标准为:中度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重度及完全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在此基础上,根据机构等级评定结果乘以相应系数:未参评或未获评级的,按1倍计算;一至五级分别按1.05倍、1.1倍、1.15倍、1.2倍、1.25倍执行,自获得等级证书当月起算。各县(市、区)可在财政承受能力范围内,结合实际适当提高标准(如考虑收住失智老人等情形),并按规定备案。
七、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有补助吗?
答:有。根据第十四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能够提供助餐服务,配置基本功能设备并符合适老化要求的,可申请一次性建设补助:200平方米(含)至500平方米(不含)补助10万元;500平方米(含)至800平方米(不含)补助15万元;800平方米(含)以上补助20万元。项目投资总额低于补助标准的,据实补助。
根据第十五条,持续运营满一年以上,配备固定工作人员,常态化提供助餐(含上门送餐)服务,且每月服务天数不少于20天的设施,可申请年度运营补助: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每个每年补助3万元,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含农村“一老一小幸福院”)每个每年补助1万元。
八、医养结合机构能获得哪些补助?
答:根据第十三条,持养老机构备案回执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已实际收住服务对象的民办医养结合机构,可申请一次性医养结合补助。具备医保定点资格的,补助20万元;未具备医保定点资格的,按70%即14万元补助;后续取得医保定点资格后,可补齐剩余30%。
九、补助资金由谁承担?
答:根据第十七条,养老服务补助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20%、县级财政承担80%,市县两级统筹使用中央、省、市、县相关养老服务资金。市本级在中心城区投资建设的养老机构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相关补助由市级财政全额承担。各地民政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根据上一年度建设和运营情况,将补助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十、如何申请补助?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根据第十八条,申请单位或个人在申请补助和接受核查时,必须提供真实、有效、完备的中国体育彩票、资料和凭证。不得通过改变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双重登记为企业和社会服务机构等方式重复申请补助。
十一、如果违规申领补助会怎样?
答:根据第二十二条,对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补助的,由县级以上民政、财政等部门责令退回资金,并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民政、财政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资助条件的机构,立即停拨资金、暂停其年度申请资格;经整改仍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取消补助资格并追缴已拨资金。此外,第二十条规定,民政部门每年应通过官网、新闻媒体等渠道公布补助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十二、政策什么时候开始实施?有效期多久?
答:根据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5年10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国家、省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办法补助标准与其他政策不一致的,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各县(市、区)民政、财政部门可依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十三、什么是“护理型床位”或“医养结合机构”?
答:根据第二十六条:护理型养老床位是指在养老机构内为保障失能老年人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服务的床位设施,应当具备基础护理功能,实现环境无障碍,配备基本生活和服务所需辅助器具,并按照完全、重度失能人员1:3、中度失能人员1:6的比例配备养老护理员。
民办医养结合机构是指登记为同一法人的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且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民办养老机构,或内设养老机构且持有养老机构备案回执的民办医疗机构。同一投资方在同一地点设立独立法人的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且医疗机构能够长期为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服务的,也视为医养结合机构。
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