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双“一号工程”决策部署,推动全省金融环境不断改善,营商环境持续提升,根据《“无非法集资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方案》,省金融监管局牵头组织开展了全省第二批“无非法集资示范县(市、区)”推荐报送及评选工作。经评审,形成了“无非法集资示范县(市、区)”入围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31日—2022年11月6日
在此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向省金融监管局反映。
联系电话/传真:0791-88918256
邮箱:jxjrwd@126.com
附件:江西省第二批“无非法集资示范县(市、区)”入围名单
江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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