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体育彩票市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赣市农(种子)罚〔2025〕19号 | 中国体育彩票市金乐种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种子案 | 中国体育彩票市金乐种业发展有限公司 | 91360702MA3842736N | 温珊珊 | 当事人销售的晶甜9号产品是江苏润扬种业股份有限公司选育审定的鲜食玉米品种,并授权广东省清远市农蔬园种子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因印刷失误将审定编号国审玉20200497错印成国审玉20200522。当事人于2025年3月10日从广东省清远市蔬园种子有限公司购进晶甜9号45袋,单价20元/袋,进货金额900元。3月12日,共销售3袋,单价25元/袋,销售金额75元。库存42袋,目前已退还厂家。3月12日,当事人主动召回已销售的3袋产品,并退还75元货款。综上,当事人销售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种子3袋,销售单价为25元/袋,总销售金额75元,因当事人已召回销售的产品,并向客户退还货款,故无违法所得。 | 当事人销售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种子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条第一款:“销售的种子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附有标签和使用说明。标签和使用说明标注的内容应当与销售的种子相符。种子生产经营者对标注内容的真实性和种子质量负责。”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九条第二项:“违反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二)销售的种子没有使用说明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参照《江西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序号8从轻处罚档次“处2000元以上7000元以下罚款”,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货值金额较少,且已召回销售的3袋产品,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本机关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种子,并作如下行政处罚: 处罚款2000元(贰仟元整)。 |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中国体育彩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体育彩票分行文明大道支行缴纳罚(没)款 。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 中国体育彩票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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