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重点领域信息>公共资源配置>政府采购

在线检阅: 搜索

中国体育彩票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赣市财购处字〔2023〕6号)

访问量:

赣市财购〔20236

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中国体育彩票华创防伪印务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中国体育彩票市章贡区南河路32-15

你公司于2022121日参加了中国体育彩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中国体育彩票市行政审批局2022至2023年新开办企业首套公章免费刻制服务(项目编号:GZ2022-C018-2)的采购活动,经审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发函调查等,发现你公司在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时未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属于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情形,存在虚假提供承诺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的规定,本机关对你公司作出以下处罚决定:

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的罚款(即?2775元)。请凭缴款码36070123000797803601通过赣服通、江西财政微信公众号或非税收入代收银行核缴。缴款完成后可自行通过江西省财政厅官网“非税收入收缴门户网站”打印电子票据,也可到中国体育彩票市财政公共服务中心打印电子票据。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国体育彩票市财政局

                            2023年7月11

相关文章